同一药品用量不同会出现不同的效果。所谓用量就是“剂量(Dose)”,即用药的分量。剂量太小达不到有效的血药浓度,起不到治疗作用,这种小剂量就被称为“无效量”;当剂量增加到出现最佳治疗作用时,这个剂量就是“治疗量”,即常用量,也就是通常治病时所需要的分量;在常用量的基础上再加大用量,直至即将出现中毒反应为止,这时的剂量被称为“最大治疗量”或“极量”;如果用药超过极量,就会引起中毒,是为“中毒量”;中毒量继续加大,就会造成死亡,这时的剂量就成了致死量。
同一药品因所治疾病不同,剂量会有很大差异。比如,大家熟悉的阿司匹林,用于解热镇痛,一般每次0.3~0.6克,一日3次;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,可以用到每次0.6~1克,一日3~4次;用于预防心肌梗死,每日1次,每次50~100毫克;用于预防脑梗塞时,每次150~300毫克,每日1次。
详说不同人群用药的安全剂量同一药品,剂型不同,其所用剂量也不相同。如用于治疗高血压的硝苯地平(心痛定),用其普通片一般每次10毫克,每日3次;用其控释片(每片含硝苯地平30毫克),每次1片,每日只需1次。因此,患者在用药时,一定要仔细看清药品的剂型和规格。
药品说明书上载明的剂量一般指成人用药剂量,也就是18~60周岁人群的剂量,而且是平均剂量。用药一定要按规定的剂量或遵医嘱使用,不可随意更改。有的患者买回药品服用一两次后,自认为剂量太小,效果不明显,不经咨询医生,随意加大剂量,一旦发生可怕后果,后悔可就晚了。
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,器官功能相对下降,排泄功能减弱,用药量要相对减小,一般为成人剂量的3/4。
如果儿童用药,最好选用儿童专用药品,如果用成人药,其剂量要按体重加以估计。一般依以下公式计算:
儿童体重(Kg)
儿童剂量= × 成人剂量
50(成人平均体重)
除了剂量之外,给药间隔也须恰当,才能维持血药浓度于适当水平,这样,既保证疗效又不致造成身体伤害。给药剂量不是某个人随意决定的,而是按照药品的血浆半衰期决定的,因此患者一定要按规定服药,每日两次不能改成3次,每日3次也不能改成两次。
有位高血压病人,医生为其检查后,开了北京降压0号药片,并嘱其隔日服一片即可。可患者回到家里一想,隔日服一片不就等于每日服半片吗?于是便自作主张,改隔日一片为每日半片。10日后,病人感到头晕耳鸣,到医院一检查,血压回升至190/105mmHg。
看起来每日服半片和隔日服一片总量相等,但用药效果大不一样。一次一片,血液中的药物浓度能达到有效水平,进而正常发挥作用;而每日服半片,血液中的药物浓度因为达不到有效水平,自然也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。